10月31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這通知是啥意思呢?意思是即使國家補貼會下調至消失,你家安裝的家用光伏電站,也可以通過賣電給電價高用電穩定的企業,賺取更多錢!
誰可以參與賣電?
根據正式通知,參與賣電項目需是區域內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項目。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必再擔心屋頂企業的用電穩定性和結算能力,通過市場化電力交易可實現隔墻售電,自主選擇區域內電價高、用電量穩定的電力用戶;
全額上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變身區域內自發自用型項目,不必再走全額上網,只需尋找電價高的用戶享受度電補貼,代替目前的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大幅提高收益率;
參與賣電的項目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單體容量不超過20MW,接網電壓等級在35KV及以下;
2) 單體容量在20~50MW之間,接網電壓等級不超過110KV并在電壓等級范圍內實現就近消納。
怎么參與賣電呢?
交易模式分為三種:
1) 分布式發電項目直接售電給電力用戶,向電網支付過網費;
2) 分布式發電項目委托電網代售電,電網按綜合售電價格減去過網費后轉付給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
3) 電網按國家核定的各類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收購電量,度電補貼要扣除配電網區域最高電壓等級用戶對應的輸配電價。
誰可以參與買電?
通知規定有購電方應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環保標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用電量較大且負荷穩定企業或其他機構。為了保證交易的持久穩定,同時保證賣電方可享受到持續的收益,
參與賣電后,還能享受光伏度電補貼么?
通知規定,光伏發電在當地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度電補貼標準基礎上適度降低。單體項目容量不超過20兆瓦,度電補貼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單體項目容量超過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電補貼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按目前的0.42元/kwh的度電補貼水平,即使降低10%以上達到0.378元/kwh,結合電力用戶綜合電價0.6元/kwh的水平(打折后的協議電價),再減去大致的過網費0.15元/kwh水平,總度電收入0.828/kwh依然具有相當的經濟性。就算0.42元/kwh度電補貼降到0.3元/kwh,總度電收入仍可達到0.72元/kwh,且收入結構相當穩定。
參與賣電后,我需要交其他費用么?
除收取過網費外,其他服務包括電量計量、代收電費等,電網均不對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哪些地區是試點?
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將在回復試點方案論證意見時一次性確定試點地區到2020年底前的總建設規模及分年度新增建設規模。試點地區的新建50MW以下風電、光伏電站項目均按市場化交易模式建設。
試點地區方案:
1) 電力需求量較大、電網接入條件較好,可達到較大總量規模的市縣級區域以及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型城鎮化區域;
2) 2017年12月31日前,有關試點地區完成試點方案編制,進行交易平臺建設準備。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對試點方案進行論證后將論證意見回復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
3) 2018年1月31日前,試點地區完成分布式發電交易平臺建設、制定交易規則等相關工作,自2018年2月1日起啟動交易;
4) 2018年6月30日前,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有關機制體系,視情況確定推廣范圍和時間。試點順利的地區可向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申請擴大試點或提前擴大到省級區域全面實施。
附政策原文件:
摘自北極星電力網